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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日當包租公快看 報稅季來了

蘋果日報收錄組 于 2015-2-12 17:59 發表
每年5~6月是中華民國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季節,有租金收入也必須納入所得申報,而近年國人愛往海
外購屋當包租公,購屋前,記得先搞懂相關稅務,以日本為例,每年2~3月須申報個人綜所稅,海外
買家在當地有租金收入,須課源泉所得稅,稅率為20.42%。

 
源泉所得稅採預扣機制,深耕日本房市多年的房東網國際集團社長廖惠萍表示,類似台灣的所得扣繳稅額,民眾在日本購屋出租收租金,須被課源泉所得稅,而房客是扣繳義務人,從2014年起,因日本有愈來愈多海外包租公,日本政府已強制執行課稅。
 
舉例來說,假設月租金為10萬元日幣(約2.6萬元台幣),房東約可拿8萬元日幣(約2.1萬元台幣),剩餘的金額房客會繳給日本國稅廳,有民眾會質疑,如此一來,投資報酬率是否會降低,廖惠萍則說,由於個人綜所稅是看淨收入課稅,租金收入扣除利息與管理費、赴日的支出單據等,還可有標準扣除額38萬元日幣與房東可扣除的青色申告10萬元日幣(約2.6萬元台幣),剩餘金額才是淨所得。
 
廖惠萍表示,過去幫客戶處理稅務的經驗來看,若民眾在日本持有2~3間套房,且有申辦貸款者,每月總租金收入20~30萬元日幣(約5.2~7.9萬元台幣)左右,經扣除相關額度後,預繳的源泉所得稅可全額退回,但因房客已代為預扣源泉所得稅,仍必須申報個人綜所稅,才能拿回退稅金,此外,由於稅務手續複雜建議民眾赴日購屋,應選擇提供一條龍服務且包含報稅相關諮詢服務的房仲,後續處理報稅流程較便利。(鄭婷方/台北報導) 

在日本有租金收入的民眾,可先上日本國稅廳網站報稅,再印出紙本自行赴日或委託有一條龍服務的房仲公司申報。范厚民攝

民眾在日本出租房屋的相關支出,可扣抵稅金,但須留存正本。范厚民攝

文章來源:http://fd.spicemami.com/thread-216157-1-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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